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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流程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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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流程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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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收第一封電子回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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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件完成,系統發出第一封E-mail通知單位承辦人員及申辦民眾案件已送出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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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收第二封電子回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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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結系統資料庫,發出第二封E-mail通知申辦民眾案件之辦理期限及序號,以供民眾查詢案件處理情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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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收第三封電子回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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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若需經補正,系統發出第三封E-mail通知民眾補正作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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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收第四封電子回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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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陳核之案件,由承辦人員傳送處理結果,發出第四封E-mail通知民眾回覆結果。若需領件,一併告知領件日期及地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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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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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查案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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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若未於規定之期間完成領件,則該案件視為存查案件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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