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
*:::
*網站地圖*回首頁*English*常見問答*意見信箱*RSS*雙語詞彙*分類檢索*網站郵局*住院費用繳納回報  

最新動態

認識本院

就醫資訊

醫療團隊

科別介紹

醫學園地

便民服務

連結:網路掛號(另開新視窗) 連結:門診時刻表 連結:看診查詢進度(另開新視窗)
*
  :::醫學園地
  *

醫療諮詢

*
  *

線上諮詢

*
  *

醫師回覆

*
  *

衛教資訊

*
  *

衛教文章

*
  *

健保資訊

*


*:::
*

* 目前位置:首頁 > 醫學園地> 健保資訊 > 健保logo有商標,冒用會有法律責任 * 回上一頁
*
健保資訊
*
更新日期: 2023-06-01
*


* 健保資訊
*

友善列印

*

新聞標題

  健保logo有商標,冒用會有法律責任
*

發佈單位

  醫企室

發佈日期

  2017-11-17
*

新聞內容

 

據媒體報導,日前新北市及屏東市均有警方分別查獲毒販將全民健保logo印在毒咖啡包的外包裝上,藉此躲避警方查緝,卻也可能魚目混珠,恐讓民眾以為是健保署公開發行的文宣品,甚至可能誤食而造成健康危害;健保署為此呼籲社會大眾,切勿冒用健保logo,以免觸法又害己害人。
  全民健保已開辦廿三年,許多民眾對於藍色圓框印有中英文 「全民健康保險」、「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」字樣,並圍繞一男一女互相握手的綠色圖案,所構成的健保logo,均耳熟能詳。不料,這個代表健康的logo,日前卻遭到不肖人士變造及冒用,讓人無法苟同。
  健保署表示,為保護健保logo都用於正當的健保業務,該署早已申請商標權。如果有人未經健保署同意,就冒用或變造健保logo,致其他人誤認係與健保有關的商品或服務,減損健保logo的識別性及健保署信譽,依商標法第70條規定,視為侵害商標權,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。
  此外,由於一般民眾對健保logo的認識,係代表健保署或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提供之醫療服務,毒販如果冒用該等logo銷售毒咖啡包,除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外,亦可能涉犯刑法第212條、第220條規定之偽造變造特種文書及準文書罪,應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處罰。如果造成不知情者誤食毒咖啡包而致人健康受損,則涉犯刑法第277條傷害罪,輕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2000元以下罰金;若是致人於死,則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  健保署特別提醒民眾,切勿貪圖非法獲利或規避查緝,一旦冒用健保logo,必須承擔民事賠償及刑事處罰之雙重後果,反而得不償失。

*

回健保資訊列表

首頁

上一則

健保民眾滿意度達8成5,再創歷史新高

下一則

健保署臺北信義門診中心完成階段性任務,於106年10月31日結束營運




 
**
*

到最上面

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