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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標題:111年度春節假期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提前領藥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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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單位:醫企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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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2022-01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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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內容:
民眾持有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二、三次給藥屆滿日(迄日,意指最後領藥日期),如介於111年1月29日至111年2月6日者,得提前自111年1月19日(春節前10天)起,接受民眾預領下個月之用藥。
範例:第2、3次建議領藥期間:2022/01/24~2022/01/30(迄日介於 111/01/29~111/02/06,可於111/01/19 起提前領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