掛號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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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號時間 /

  • 內城院本部 :上午8:00∼-11:30 下午13:30∼16:30
  • 宜蘭門診中心:早上07:00∼08:30 上午08:30∼11:30 下午13:30∼16:30 夜間18:00∼21:00
  • 預約掛號:
    • 內城院本部922-2141轉507
    • 宜蘭門診中心937-1717(於掛號時間內)

初診 /

  1. 患者身份及應驗身份證件,請患者出示相關證件:
    • 一般民眾:出示身份證、健保卡。
    • 榮民:出示身份證、健保卡、榮民證。
    • 軍人:軍人身份證、健保卡。
    • 榮眷:關係人之榮民證或退役(伍)令及榮民遺眷證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名簿......等身份證明文件。
    • 身心殘障者:出示身份證、健保卡、身心障礙手冊。
    • 重大傷病者:出示身份證、健保卡、身心障礙手冊、重大傷病卡(有效期限內)。
    • 65歲以上者、福保民眾:出示身份證、健保卡。
  2. 掛號人員收到患者身份證件後,經審查無誤予以掛號;將患者資料建檔並以身份證字號登錄病壢號碼。
  3. 掛號人員將病人資料輸入電腦完成掛號後,發給各該病患就診科別次序號,同時發還患者證件且告知其前往就診科別候診、並在健保卡上加蓋就診戳章。
  4. 如患者未帶健保卡,則需押金500元、急診1000元;於一星期內補期證件退還押金、逾期沒入;如未帶身份證明文件則以一般民眾身份就診收費。

複診 /

  1. 複診是以前來院門診、急診、住院等之病患,以後再來院看病者,不論以往所掛任何科別,均屬複診範圍。
  2. 複診所需證件與初診同;複診掛號人員,按掛號科別先後順序自病歷室調出原有病歷,分送有關科診療室。

急診 /

  1. 上班時間帶證件至掛號櫃台掛號;非上班時間則由急診護士代理,並於上班時間補辦手續。
  2. 體檢每週一至週五上午八至十時、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三時三十分掛號,國定假日 停止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