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院流程與程序 /

※ 另具有『重大傷病』身分者,依全民健保之規定,請攜帶重大傷病卡或證明單,憑證辦理免部分負擔醫療費用之申請。
病房守則與探訪需知 /
- .為提供良好之休養環境,請您保持病房寧靜,且勿吸煙喝酒。
- .配合健保局規定,每次請假不得超過四小時,若逾24小時未返室,將以「自動出院」辦理。
- 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到醫院,違者以自動出院或報警處理。
- 病房嚴禁使用電器及煮食,配膳間備有開飲機及微波爐使用,以確保用電安全。
- 若需要聘請照顧服務員,可告知護理人員代為提出申請。
- 12歲以下兒童,非必要,請避免依全民健保之規定,請攜帶重大傷病卡或入院,以預防傳染病及擾亂安寧。
- 配合疾病治療需要,訂定訪客時間,敬請配合。
- 一般病房:08:00∼21:00
- 加護病房:早上10:30∼11:00;晚上 20:00∼20:30
- 精神科病房:10:00∼16:00
費用規定及文件申請 /
- 以健保身分住院,病房只給付普健保普通床,若雙人床以上需自行負擔差額,差額費用如下:
- 單 人 房:每日金額NT$450元。
- 雙 人 房:每日金額NT$250元。
- 保險病房:不收差額。
- 診斷證明書:
- 一般診斷證明書及甲種診斷證明書,於出院前,向病房書記或護理人員提出。
- 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證明書: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後,至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卡。
- 病歷影本及病歷摘要申請:直系親屬應持病人身分證正本及申請人身分證正本,向原主治醫師門診掛號申請。
出院流程 /

※ 如有任何辦理出院手續之疑慮,請洽護理站護理人員或書記。
其它服務 /
本院為增加您住院期間的生活品質,提供以下設施及服務:
- 本院病患飲食由營養師依病情需求設計,陪伴親友如需訂餐,請護理人員。
- 每日供餐時間:
- 早餐:08:00
- 午餐:11:30
- 晚餐:16:30
- 設有消費合作社,開放時間為:
- 週一至週五 0:800∼17:30
- 週六及國定假日 08:00∼16:00
- 資訊提供:
- 各病房交誼廳設電視、報紙。
- 雙人房設置電視。
- 一樓領藥等候區設置電視。
- 病人安全:
- 住院期間為確保治療上辨識安全,會為您佩帶手圈,請勿任意移除。
- 為加強辨識安全,醫療人員在執行治療、檢查或手術前會重複核對您的姓名及身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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